被点了

说来fanty啊,我一直到今天才知道原来我以前被点过……之前没回复真不好意思-.-,那段时间上网不便吧大概。
游戏规则:
BLOG串联游戏,揭自己的短,爆自己的光。
游戏玩法:被点名后,在自己的BLOG里公开自己五个怪癖,然后再点5个人名,延续这个串联游戏。
怪癖……没概念的东西……
1、看书的时候喜欢手指按某数字或者某字母不断在某平面上划动。
2、无意识的时候、或者想起某个尴尬时刻的时候会喊Zak的名字。
3、大叔控。
4、自虐倾向严重。
5、除了入水和打字的时候,无时无刻不戴着手表,包括睡觉。
大家都玩的差不多了嘛……那么我就点Cat和二夜好了,如果方便就做吧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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